雅达股份: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19:16: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或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574,34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574,34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
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