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本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36,200 股后的 73,063,8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
回购)*10,即 10,228,932.00 元/73,200,000 股×10=1.397395 元(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按照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
现金红利应以 0.1397395 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97395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216,892.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 222,2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或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本次实际授予登
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000 股,相应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由
司现有总股本 73,2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36,200
股后的 73,06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200,000 股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36,200 股后的 73,063,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
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 136,2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本 次实际 现 金分红 的总 金额=实际参 与分配 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
购)*10,即 10,228,932.00 元/73,200,000 股×10=1.397395 元(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按照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
金红利应以 0.1397395 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1397395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城6栋6楼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四)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