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6-041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润达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复牌日
止日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 兑付本息金额:109 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利息)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6 月 11 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
“润达转债”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
的条件将“润达转债”转化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6 号文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5,500,000 张
(550,00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5,000 万元,发行期
限 6 年,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185 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
意,公司 5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债券简称“润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88”。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润达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
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润达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09 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润达转债”将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 年 6 月 11 日为“润
达转债”最后交易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
“润达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润达转债”转换为
公司股票。
“润达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 12.97 元/股,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
险。
三、兑付债券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润达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
截止 2026 年 6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润达转债”全体持
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润达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09 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
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
五、兑付办法
“润达转债”到期兑付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
商划入“润达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起,“润达转债”将停止交易。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
“润达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个人收益部分的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按
人民币(税后)。上述所得税最终代扣代缴政策,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
见为准。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
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按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109 元人民币(含税)。
(三)对于持有公司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
别简称“QFII”、
“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公告》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109 元
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对于持有公司可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履行相应纳税义务。
八、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8406213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