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审字[2026]第 2-01114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838,891.03
元,未弥补亏损 63,838,891.03 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161,363,872.00
元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亏损原因
受行业整体影响,传统视频监控信息化产品竞争加剧,为避免低价竞争格局,
公司转向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导致视频监控信息化产品收入大幅下滑;随着公司
解决方案销售的增长,公司部分合同履约义务不局限于产品交付,导致大量已交
付产品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在当期未确认收入,当期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长,收
入增长不及预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要求,秉持谨慎性原则,根据账款迁徙率变化提升了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的合同
及实际履约情况存在异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该项目支付的采购款项、
税金等计入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立足行业政策与经营实际,深耕道路交通核心市场,深化与湖北交投
集团协同发展,拓宽业务布局,夯实经营基本盘;聚焦智慧交通核心场景,全面
推进技术研发与落地应用,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经营质量;进一步深化内部成
本管控与运营效率优化,积极促进合同履约按期完成;同时统筹创新经营与风险
防控,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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