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6)04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供应链”)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有效期
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及 2026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5 号、2026-006 号、2026-009 号)。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华鹏飞供应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了《保证
合同》(编号:华鹏飞供应链保 202601 号)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华鹏飞供应链流 202601 号),相应借款由华鹏飞供应链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
务采购及经营周转支出,公司及华鹏飞供应链董事齐磊先生共同为控股子公司华
鹏飞供应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华鹏飞供应链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3 号前海大厦 T2 栋
法定代表人:徐东
注册资本:3,077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鹏飞供应链 64.9984%股权、深圳市腾达新企业咨询
管理有限公司和徐东分别持有华鹏飞供应链 25.00%股权和 10.0016%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承办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
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
产品、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
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物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
售代理;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
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禽收购;牲畜销售,
豆及薯类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供应链管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普通
货运、仓储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水果,生鲜(包
含鲜活水产品及冻鱼、肉类)的销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
酒类的批发与零售,进出口贸易;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5.12.31,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6.3.31,
管理有限公司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8,936,789.60 249,464,348.70
负债总额 162,748,361.45 171,030,689.29
资产负债率 68.11% 68.56%
净资产 76,188,428.15 78,433,659.41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 主要财务指标(2025 年度,经审 主要财务指标(2026 年第一季度,
管理有限公司 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94,152.77 3,637,858.27
利润总额 6,988,952.71 2,641,448.54
净利润 5,795,203.93 2,245,231.26
四、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2 日止。
(1)保证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齐磊
(2)债务人: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范围及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
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1)反担保人一:深圳市腾达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二:徐东
债权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要求本反担保保证人履行反
担保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下述金额与反担保人目前持有的债务人股权比例之
乘积:
公司根据有关的担保合同代债务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含利息);
前款所述之代偿款自公司支付之日起至本反担保保证人履行反担保责任之
日的利息;
有关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4%;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3,998.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2%。公司及子公司未有合并报表范围
之外的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