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新能”或“公司”)拟收购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国际”)持
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海风”)
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浙能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
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
交易(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
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舟山海风由公司全资设立,因其自身发展需求,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海风
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股东浙能国际,将原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
至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新增认缴出资 15,500 万元,累计认缴出资
元,增资完成后浙能国际持有舟山海风 45%股权,公司持有舟山海风 5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放弃部
分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按持股比例共
同向舟山海风增资,其中公司出资 38,500 万元,浙能国际出资 31,5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舟山海风注册资本将由 3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100,000 万元人
民币,其中公司认缴 55,000 万元,浙能国际认缴 4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
现公司拟收购浙能国际持有的舟山海风 45%股权。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5〕第 502798 号),按资产基
础法评估作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舟山海风的股东全部权益
(基准日实缴股东仅为浙能国际,该权益即对应浙能国际所持股东权益)的价
值为 45,405.43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45,185.51 万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
本次交易拟由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浙能国际持有的舟山海风 45%股
权,收购后公司将持有舟山海风 100%股权,舟山海风注册资本不变。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5,405.43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股权转让款在舟
支付安排 山海风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后一次性支付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过去 12 个月内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浙能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 对应交易金额(万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额 元)
浙 江 能 源 国 际有 限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
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45%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4/08/11
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25 号海港中心 14 楼 14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25 号海港中心 14 楼 1405 室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4,600,529,285.00 港元
煤炭、燃料油及天然气等能源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融
主营业务
资业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
浙能国际为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能国际持有的舟山海风 45%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舟山海风建设的舟山普陀 2#海上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 408 兆瓦,于 2025
年 3 月陆上开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海风生产建设情况正常。
法人/组织名称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_91330900MADPUU2W37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是 □否
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是 ?否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 2024/07/16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中科路 2 号普陀海
注册地址
洋科创园二期 1 号楼 452 室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 8 号江能
主要办公地址
大厦
法定代表人 寿东升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修理;住房租赁;船舶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
主营业务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所属行业 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45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能卓信会计
审计机构名称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 否为 符合 规定 条 件 的
?是 □否
审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45,774.51 45,387.26
负债总额 485.21 201.75
净资产 45,289.30 45,185.51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65.75 -
扣 除非 经常 性损 益 后 的
净利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出
具《审计报告》
(信会师浙报字〔2026〕第 20006 号);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湘能卓信专审字〔2025〕第 2669 号)。
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事项外,舟山海风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过资产
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25]第 502798 号)的采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45,405.43 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股权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5,405.43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9/30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__45,405.43___(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__0.49_%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
〔2025〕第 502798 号),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
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舟山海风股东全部权益作出的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舟山海风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为 45,405.43 万元,评估
增值 219.92 万元,增值率 0.49%;收益法评估后舟山海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通过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评估机构认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期短,
目前风电项目仅开始陆上集控中心土地桩基工程,后续主要发电设备等均未购置,
该项目的海事批准尚未取得,后续投产时间未定,目前尚未签订购售电合同,未
来上网电价不确定,因此收益法预测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故选择资产基础法结果
作为评估结论。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与评估师
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
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本次
交易定价系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方案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本协议所述标的股权包括
该股权所对应的所有权利和利益,以及与该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义务。
(三)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项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
为中瑞世联评报字〔2025〕第 502798 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基准日对
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标的股权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454,054,331.75 元(大写:肆亿伍仟肆佰零伍万肆仟叁佰叁拾
壹元柒角伍分)。双方确认,转让价款是受让方获得标的股权以及相应之所有权
利和利益的全部价格。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价款以人民币计算并支付。
(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转让价款应于交割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标的股权交割
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配合并敦促目标公司做好本次股
权转让的商事变更登记事宜。
(六)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受让方对目标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目标公司的资
产、业务、人员、运营等各方面应保持稳定,且其经营和管理符合商业惯例。自
基准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目标公司的亏损和收益由原股东承担或享有。
(七)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遵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交
通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成立,于转让
方和受让方股东会(股东)表决同意,董事会(董事)表决同意(如有需要)批
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舟山海风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可促进公司可再
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和项目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
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
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控股子公司浙江舟山浙新能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白路镇、周永胜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
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浙能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除外)累计 9 次(含本次),金额合计 79,771.73 万元。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文成县兴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 26%:25%:9%:40%的
股比,在文成县注册成立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以 66%:34%的股比,在泰顺县注册成立泰
顺县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50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台州市黄岩交通枢纽有限公司以 51%:
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浙能国际持有的宁波碳银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3.65%股权,交易对价为 2,216.10 万元。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能国际等股东共同对控
股子公司文成县浙新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浙能集团转让浙能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0%股权,交易对价为 2,110.40 万元。
公司(浙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 4.04%:95.96%的股比新设 SPV 公司,注册资
本 50 万元。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
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
司增资,将原注册资本由 10 亿元增加至 15 亿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 51%新增
认缴出资 2.55 亿元,累计认缴出资 7.65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