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审字[2026]第 2-01114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838,891.03
元 , 未 弥 补 亏 损 63,838,891.03 元 , 未 弥 补 亏 损 达 到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