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首次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参与本激励计划外,本激励计划其余激励对象均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误解之处。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首
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 2026 年 6 月 8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其中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格为 33.00 元/份。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