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田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之“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和“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
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上述项目均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上述项目合
同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成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无节余募集资
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0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92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5,84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490.9795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49.02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额 额
光学产品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光学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合计 40,349.02 33,856.97 --
[注]投资进度超过 100%,系将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及
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上
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待支付的合同尾 节余募
项目名称
入总额(1) 金金额(2) 余额(3) 款金额 集资金
光学产品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光学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上表中,“待支付的合同尾款”主要为设备采购及建筑工程合同尚未支付的合
同尾款款项,该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到合同付款节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
算为准,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该部分款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不足以支付项目尾款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合同尾款支付完毕后,
上述项目均无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学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直至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使用
完毕(项目款项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