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9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70%。
(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享受任职津贴,
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
其他职务或以职工身份领取薪酬的,以其实际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薪酬
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兼任公司
其他职务、亦不以职工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
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其所任职位的职级、职责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个人年度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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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核定后发放。
(四)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
除特别说明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薪酬的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
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止付追索、考核与调整等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相关制
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最新的相关制度等规
定执行。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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