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截止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
超过70%(未经审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82,539.52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一、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相关方的
要求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尚太”)、全资
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Shangtai Tech (Hong Kong) Co., Limited(以
下 简 称 “ 尚 太 ( 香 港 ) ” ) 以 及 全 资 孙 公 司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
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实际授信
额度以业务相关方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上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与孙公司
之间、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孙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
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
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
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
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
保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信实
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相关议案在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获得通过。公司在
综合授信60亿元的基础上,拟增加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同
时,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不涉及对之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的调整,此前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6日、2026年4月28日、2026
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2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163)、《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6-052)。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
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
与FHL CONSTRUCTION SDN. BHD.签署的《合同条件》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
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马来西亚尚太与FHL CONSTRUCTION SDN. BHD.签署合同,合同金
额 3,150 万 林 吉 特 , 折 合 人 民 币 约 5,248.22 万 元 。 根 据 该 合 同 , FHL
CONSTRUCTION SDN. BHD.将为马来西亚项目承担2号厂房机电总包项目,包
含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测试,组织各项施工等服务。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
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合同条件》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
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办公地点:3rd Floor, No. 1C-3, Lorong Setia Sentral 1, Perniagaan Setia Sentral,
主要业务: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
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12-31/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1,447.88 42,685.24
总负债 27,736.45 18,094.13
所有者权益 23,711.44 24,591.11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73.79 -170.22
净利润 -73.79 -222.90
马来西亚尚太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马来西亚尚太作为业主,委托FHL CONSTRUCTION SDN. BHD.(即承包商)
承担业主马来西亚项目2号厂房机电总包项目,承包商按照主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后,业主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为
叁仟壹佰伍拾万林吉特。公司就马来西亚尚太与FHL CONSTRUCTION SDN.
BHD.签订的《合同条件》所涵盖的履约能力和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3,15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5,248.22万元。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
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合同条件》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
业主及承包商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 、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
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以及全资子公司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