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490 名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490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4,564,175 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