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2,356,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56,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
满,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85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同日,律师事务所及
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报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临 2024-005)。
(2)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4-015)。独立董事池仁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和公司内部公示
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公示期限届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3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4-012)。
(4)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临 2024-01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7)。
(6)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授予登记
授予时间 登记时间 授予价格 授予登记数量
人数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首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期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期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14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与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方可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期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此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项解除限售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此项解除限售条件。
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 (1)以 2021 年、2022 年、2023
业绩考核条件
期 年年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不低于 10%;
第一个解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且不低于同 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
除限售期 行业平均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增 长 率 为 31.62% , 不 低 于
业 75 分位值水平。 水平;
注:1、上述解除限售条件中“考核净利润”是指公司归属于 (3)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萧山农商行带来的投资收益后的 收 益 率 为 9.84% , 不 低 于
部分,“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上述 9.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考核指标均不含因实施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业绩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
备制造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 综上,2024 年度公司层面相关
包括“ST”之类公司); 业绩符合业绩考核要求,符合
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可转债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购
重组等事项,在计算业绩指标时,剔除相关因素的影响。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 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制性股票的合计 287 人中,1
分年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 人已主动离职,1 人出现违法
综合考评打分。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 4 个等级。根据个 违纪行为,其根据本次激励计
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绩效 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
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具体见下表: 剩余 285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
考评结 度的考核结果均为 B 及以上,
A B C D
果(S) 当期解除限售系数为 1.0。
解除限 综上,285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售系数 果符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
核要求,符合此项解除限售条
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满足《激励计划草案》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相关股份已回购注销,其余 285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
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 285 名激励对象共 2,356,5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85 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5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58%。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已获授予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 本次解锁数量
序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期可解除限售股 占已获授予限
号 售股份数量
量 份数量 制性股票比例
董事、董事会秘 30% 5.60
书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员 697.50 209.25 30% 475.70
(合计 274 人)
合计(285 人) 785.50 235.65 30% 529.70
注 1:上表已剔除 2 名其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及其限制
性股票数量;
注 2:有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表中剩余未
解除限售数量已扣除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
注 3:在扣除上述 12 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15 万股已回购注销股份
后,本次解锁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5.35 万股;本次解锁 235.6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后,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29.70 万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6 月 15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56,5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如下: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53,500 -2,356,500 5,297,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60,000 +2,356,500 402,416,500
总 计 407,713,500 0 407,713,5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
权与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公司相关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