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8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0,300 股,涉及激励对
象人数 23 人;
?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22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3.21 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1 名激励对象,
回购价格为 3.21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
(京
国资[2025]19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
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的同时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六)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
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为 245 人,授予登
记数量为 2,658 万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
(八)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造成工作调动免职或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
为能力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仍在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任职但因岗位、职责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授予的
权益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权益归
属明确)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
剩余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
“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根据上述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经统计,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0,300 股,其中主动辞职
人员 1 人持有 130,000 股,组织调整人员 22 人共计持有 1,940,300 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
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
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41 元/股-2024 年度每
股派息额(0.10 元/股)-2025 年度每股派息额(0.10 元/股)=3.21 元/
股。
本次回购价格为 3.21 元/股,其中 1,940,300 股按照《激励计划》规
定支付相应利息,130,000 股不涉及支付利息。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22 名激励对象,由公司按照 3.21
元/股,加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所得的定期
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1 名激励对象,由公
司按回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为 3.21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总
金额约为 675 万元(含应付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
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2,070,300 股,股本结
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 股份变动数量 占总股
项目
股数(股) 本比 (股) 股数(股) 本比
例(%) 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非流通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580,000 1.00 -2,070,300 24,509,700 0.92
首发前限售股 282,600 0.01 0 282,6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2,658,217,288 100.00 -2,070,300 2,656,146,988 100.00
注:1.“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
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
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
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
根据《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
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