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8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
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
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
同为准)
;
(四)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
为准)
;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
重新投保)
。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方案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
关的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