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62,079,88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共计派发 36,207,98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2,079,8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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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 177 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贞慧 咨询电话:0577-61666333 传真:0577-6266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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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