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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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元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总额为 207,80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75,400 万元;
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4,4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总额为 8,000 万元。在担保期限内,实际担保的金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
保文件为准,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和
不超过 70%的公司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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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公元新能”)向银行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宜,公司与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具
体情况如下:
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8102202600000024)。
公司为浦发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在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额度如
下:
被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 审批担保 本次使用 累计使用 实际担保 是否
担保 被担 剩余额度
持股比 一期资 额度(万 担保额度 额度(万 余额(万 关联
方 保方 (万元)
例 产负债 元) (万元) 元) 元) 担保
率
公元 安徽公
股份 元新能
注 1: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元
新能”)72.47%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元新能 3.59%
的股份,即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元新能 76.06%股权,浙江公元新能持有安徽公元新能 100%
股权,即公司间接持有安徽公元新能 76.06%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户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移动电源、逆变器制造、销售;
塑料原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公元新能 76.06%股权,即间接持有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元) 436,220,070.41 356,486,400.69
净资产(元) 144,885,246.77 141,483,204.29
经营业绩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87,102,058.49 561,684,769.87
净利润(元) 3,402,042.48 10,010,306.4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安徽公元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8102202600000024)
保证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债务人: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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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
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
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对于本次的担保额度,本公司给控股子公司安徽公元新能提供担保的同时按规定
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有效满足子公司在其业
务发展过程中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资产 546,443.70 万元的比例为 0.4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199,8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例为 8.39%。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8,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例为 0.6%。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17,800 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为 51,831.2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46,4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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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比例为 9.49%。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