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16:06: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6-01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氢
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
由关联方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
技”)牵头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仁建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为 氢 能 源 产 业 园 建 设 项 目 EPC 工 程 总 承 包 中标 单 位 , 中 标 金 额
   本次交易对方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
业,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
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震源、黄睿、李佳颐已回避表决。上述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6499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251 号
   法定代表人:方涛
   注册资本:54,529.7876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
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
务;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人防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
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
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风电
场相关装备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标准化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
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
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67506%股权,无
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0.32494%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 2,598,692.62
万元,净利润 42,068.56 万元,2025 年末净资产 594,379.25 万元。
   关联关系: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项目
合同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
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工程名称: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东大道东侧、锡协路南侧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工业用地 75670.6 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 105583.32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1#)面积约 31276.43 平方米、生产车间二(2#)面积约 19334.21
平方米,生产车间三(10#)面积约 35629.55 平方米,停车楼面积约 12151.2 平方米,
其余实验车间、化学品库、门卫等面积约 7191.93 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
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
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
备购置及专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
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
全面负责。
  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
  签约合同价(含税):460,060,000 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十
一科技(联合体)施工资质、技术方案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其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相关
技术规范要求。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十一科技(联合体)为中标单位,能够确保
价格公允。本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205.20 万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威孚高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