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6-01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6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B 股股东应在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
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
邮政编码:21402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年 6 月 29 日下午 3:00。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名 称
证件号码
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量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截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