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7 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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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 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最高成交价为 26.98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5.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245,76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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