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6-08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瑞诚”)。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十多年来逐步
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
国百强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中瑞诚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35,46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981.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066.46 万元。
收费总额为 716 万元;为 14 家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
收费为 32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等。2025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2025 年度同
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最近三年中瑞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谌秀梅,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15 年 12 月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楼敏,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0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
职业资格,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2 年 11 月开始在
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梅秋,现任中瑞诚高级审计经理,202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3 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1 年开
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审计过程中的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6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瑞诚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中瑞诚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
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中瑞诚为公
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
机构签署协议。
(三)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