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2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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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5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含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含子公司)的外币结算业
务日益增加,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
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
来的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
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
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含子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
欧元等。
  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结构性存款(含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及相关产品组合等业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含子公司)未来一年内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以该额度为上限可循环滚动使
用。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管
理中心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
需要来确定业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金融机构。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
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
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
险: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
公司损失。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
值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严格的授权,
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
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
可承受的范围内。
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占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地位,公司海外业务主要采用美
元等外币结算,产生的外汇收支极易受到汇率波动影响。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国际贸易活
动中的汇率风险,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和内在需求。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
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有必要根据
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实施部门及负责人,完善了内部操作流程。公
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披
露。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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