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整为 66 人;
调整为 34.8224 万股;
调整为 55.13 元/股;
东会审议。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1)。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授予相
关事项。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调整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6 人,拟授予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5000 万股调整为 24.9000 万股。
(二)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 0.3984911 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24.9000 万股×(1+0.3984911)=34.8224 万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
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24.9000 万股调
整为 34.8224 万股。
说明:以上计算数据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5977366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账户股份数量)
折算的每股转增数量为 0.3984911 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1+n)
=(77.69-0.5977366)÷(1+0.3984911)=55.13 元/股。
故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69 元/股
调整为 55.13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鸿富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鸿富瀚及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鸿富瀚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