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不存在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旭辉等 25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辽宁兴福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
规定,就《指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59 万元,亏损收窄 95.6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前一会计年度净利润不存在下降 50%以上、由盈转亏的情形。本次重组不存在置
出资产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重组前不存在业绩异常、本次重组不存在拟置出资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组前不存在发生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 超 安 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