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根据上级薪酬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6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管理
(一)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在公司按季发放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8 万元。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通过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等方式进行。
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具体发放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
报酬。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基
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纳入浦东新区区管干部序列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区国资委相
关规定执行。
(二)审批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
意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任的,薪酬、
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