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09.3920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7.8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2.00%;其中
首次授予 2,127.22 万股(因有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实际首次授予 2,123.87 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1.90%,首次授予
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4.63%;预留 120.6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112,185.57 万股的 0.11%。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37%。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8.09 元
/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957 人(因有 3 名激励
对象自愿放弃,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954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125 亿元 93.7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145 亿元 108.7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165 亿元 123.7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n≤A<Am X=75%+(A-An)/(Am-An)*25%
(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
依据,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145 亿元 108.7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65 亿元 123.75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n≤A<Am X=75%+(A-An)/(Am-An)*25%
(A)
A<An X=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考评结果(S)分为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0)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宜审议
通过,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宜审议通过,
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剩余数量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剩余数量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首次 因分红送转
归属价
归属 归属数 归属 授予部分限 导致归属价
格(调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日期 量 人数 制性股票剩 格及数量的
整后)
余数量 调整情况
年5 /股 万股 人 万股 人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 度权益分派
月 24 性股票,共计作废 113.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实施完毕,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授予价格由
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 9.05 元 / 股
面归属比例为 91.56%,作废 50.8998 万股; 调整为 8.96
(2)除上述情况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元/股
果为“90>S≥8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80%、8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层面绩效
考评结果为“80>S≥70”,本期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60%、2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层
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70”,本期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0%,上述情况共计 41 名激励对
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 5.8496 万股;
(3)在归属过程中,1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相关权益,2 名外籍激励
对象自愿放弃其本次部分可归属的相关权
益,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合计
需作废并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138 万
股。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4 人离职,1
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上述共计作废 69.153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9.59%,作废 116.9842
万股;
(2)除上述情况外,1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
年5 8.69 元 450.0659 795 764.2280 万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5 名激励对象
授予价格由
月 22 /股 万股 人 股 2024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80>S≥
日 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1 名激
调整为 8.69
励对象 2024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
元/股
<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
情况共计 18 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作废 5.9538 万股;
(3)在归属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其本次全部可归属的相关权益,需作废并失
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71 股。
归属后预留 因分红送转
归属价
归属 归属数 归属 授予部分限 导致归属价
格(调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日期 量 人数 制性股票剩 格及数量的
整后)
余数量 调整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离职,共计作废 2023 年 年
年2 8.69 元 28.1931 71.8480 万
月 10 /股 万股 股
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91.56%, 授予价格由
日
作废 2.5989 万股。 8.96 元 / 股
调整为 8.69
元/股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离职,共计作废 度权益分派
年1 8.39 元 11.6853 19.5760 万
月 30 /股 万股 股
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9.59%, 8.69 元 / 股
日
作废 2.9967 万股。 调整为 8.39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相
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29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609.39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徐延铭先生、
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付小虎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
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林文德先生回避本议案
的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7 年 4 月 23 日。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
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司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14,410,405,431.69 元。因此,公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165 亿元 123.75 亿元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7.3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公 A≥Am X=100%
司营业收入 An≤A<Am X=75%+(A-An)/(Am-An)*25%
(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
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
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
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7 名激
组织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S)分为四个等级,届时 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
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
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考评结果 0%。
S≥90 90>S≥80 80>S≥70 S<70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29 名激励
(S)
个人层面 对象中,722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归属比例 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90”,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4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绩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效考评结果为“90>S≥80”,本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3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绩
效考评结果为“80>S≥70”,本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60%。
综上所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2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为 609.3920 万股。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4 月 24 日
(二)归属数量:609.3920 万股
(三)归属人数:729 人
(四)授予价格:8.09 元/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因此授予价格由 8.39 元/股调整为 8.0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
已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
占已获授的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量
限制性股票
量(万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中国
台湾
职工代表董事、核心技术
人员
二、核心技术人员
三、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710 人) 1,235.33 430.6242 34.86%
外籍员工(3 人) 31.50 11.0049 34.94%
合计 1,747.03 609.3920 34.8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72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
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609.392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
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本公告披露之日,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此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
作废及归属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
价格调整、作废及归属事项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