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招商证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博云新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
截至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
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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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分别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五次修
订。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
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
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备注
金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合 计 62,809.66 4,8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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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311.57万元,其中:
非公开发行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1,738.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572.90万
元。截至2026年5月29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95.86万元。公
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
结项时 调整后承 实际使用 金金额(含
结项名称 承诺投资 投入进度%
间 诺投资总 金额 利息收入净
总额
额 额)
高效精密硬质
合金工模具与
高强韧性特粗 2026 年
晶硬质合金掘 6月
进刀具麓谷基
地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6,506.32 6,572.90 101.02 -
合计 63,109.66 62,615.98 58,311.57 93.13 4,895.86
节余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及相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95.86 万元
应金额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6.58万元,
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2: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导致。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
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已投
入完毕,“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
基地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因此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
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铺底流动资金节余等,
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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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95.8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注销等事宜。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及时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
以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将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4,895.86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节余
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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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4,895.86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
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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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 刁雅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