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2871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带持续 第 1-5 页
?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 其他附送资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00 传真:62267682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2871 号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
计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中瑞诚审字[2026]第612005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正平股份2025
年发生净亏损154,005,543.96元,且于2025年12月31日,正平股份流动负债高于流
动资产2,402,454,802.00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
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正平股份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以正平股份近3年平均税前利润
(亏损取绝对值)为基础,按基础数据的1%计算得出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
重要性水平为470.00万元。
三、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
第 1 页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经审核,我们认为正平股份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
的。同时,上述事项构成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且正平股份已在财务
报表附注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该强
调事项段。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
(一)上期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平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如下:
正平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流动负债规模远
高于流动资产。在资金流动性方面出现困难,存在金融机构贷款不良、非金融机
构借款逾期的情况,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
财务风险。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正平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正平股份管理层在附注中披露了持续经营能力改善作出的应对计划及相关
措施,这些措施是否能够落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
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无法对正平股份管理层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
正平股份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贵州水利”)的小股东贵州欣汇
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欣汇盛源”)存在对贵州水利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系由贵州水利通过指定供应商向欣汇盛源付款的方式形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尚未全部收回。我们无法就上述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以及正
平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
正平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在审计过程中,我们
执行了检查合同、函证、访谈、查阅审批记录、查阅会议纪要等审计程序。但仍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正平股份对外担保的完整性及对潜在的信
用减值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
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工程款结算与账面存在差异的情形。我们实施了
第 2 页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检查、函证、询问、检查工程结算、查看项目形象进度等审计程序。但仍无
法就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外部借款利息未充分计提的情形。我们实施了合
同检查、函证、询问、审批记录检查、收款和付款记录等审计程序。但仍无法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就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份就相关诉讼事项于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情况复
杂,其最终结果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消除情况及对期初数的影响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受理公司预重整申请。截至审
计报告出具日,债权人会议已通过了《预重整共益债融资方案》,有效化解了债
务风险、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工程施工业务保持稳健经营,降本增效持续
推进,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较上期已大幅降低。
鉴于上述事项所涉及的重大不确定性虽已显著改善但仍未最终消除,且财务
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
营》的规定,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予以提示。该段落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该事项对期初数无直接影响。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方已以现金全额归还占用资金1,320.92万元。公司已加
强子公司资金管控,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该事项对
期初数无直接影响。
(2) 违规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已敦促控股股东提前归还借款,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因
主债务清偿而依法解除,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事项。原确认的预计
负债已在本期予以转回。该事项对期初数无直接影响。
(3) 工程款结算与成本费用
第 3 页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修订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了支持性文件与财务入账的勾
稽,并对前期工程项目成本进行了全面自查与差错更正。公司已对2022-2024年度
相关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重述,本期成本费用已按规范流程核算。
该事项对期初数的具体影响金额,详见我们出具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999号)。
(4) 外部借款利息
公司已重新梳理并计算全部外部借款利息,并与临时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
表进行核对,确认利息计提完整准确。对前期少计提的利息费用已进行差错更正
及追溯重述,自本期起已按规范流程计提。
该事项对期初数的具体影响金额,详见我们出具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999号)。
(三) 或有事项
公司法务部门已全面梳理各类诉讼案件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严格依据法院
判决、调解及执行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与预重整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查
结果进行全面核对。经复核,公司对前期部分诉讼事项的预计负债确认存在不准
确的情形,已依据明确的判决、调解及债权审查结果对相关负债进行了重新确认,
并作为前期差错更正进行了追溯重述。上期因诉讼结果不确定性导致的审计范围
受限问题已在本期得到实质性解决,本期我们对财务报表中关于或有事项的披露
及会计处理已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该事项对期初数的具体影响金额,详见我们出具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999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相关信息使用,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
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以下无正文)
第 4 页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瑞诚鉴字[2026]第612871号报告签章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