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3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
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
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第 1 页 共 6 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
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
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
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
第 2 页 共 6 页
中。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
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
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部分案件尚在
一审中,部分案件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
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
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树业环保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
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目前正在二审审理
中。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第 3 页 共 6 页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 振 2003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5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恩丽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5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海龙 2020 年 2018 年 2022 年 2026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恩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海龙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冯海龙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
审计报告。
第 4 页 共 6 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 2026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本公
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
计费用。
第 5 页 共 6 页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三)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
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