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
(2026-055)
二〇二六年六月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的议案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提请股
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
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6,75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第
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第一款“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之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
调整。
P=P0-V=4.60元/股-0.05元/股=4.55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同时,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
中第二款“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第(四)项之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
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5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其他特别说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目前尚待实施。鉴于此,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
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后续将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终回购价格将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确定并执行。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5年激励计划》等的
相关规定。
注: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6 年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4.487 元/股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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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61,250 股,截至本议案提交日,该事项尚在办理过程
中。公司已审议通过的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二〇二五年十月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截至到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785,164,678 股,公司将由 785,164,678 股减少
至 785,157,92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785,164,678 元减少至 785,157,928 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〇二五年十月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61,250 股与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750 股全部办理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累计减少 168,000 股,即由 785,164,678 股最终减少至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〇二五年十月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特别说明:
①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注册资本变更
和《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本次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③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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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全体股东:
现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为马来钧恒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会审
议: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共同设
立了TRILIGHT OPTICS (MALAYSIA) SDN. BHD.(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马来钧恒”)。
武汉钧恒拟为马来钧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人民币,担保期限以担保方与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马来钧恒海外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
其业务开展。鉴于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且马来钧恒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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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