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和《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和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误解之处。
级管理人员、经营层、中层干部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在本次激励计划考核
期内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等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等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以 3.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 1,528.3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