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下同);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9.34 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6 年 6 月 8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
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
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与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 本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6-004),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方式
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0 元/股调
整至不超过 39.34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39.3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