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铂业”或“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308 号)文
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为 63,470,993 股,发行价格
为 20.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0,999,997.6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14,344,782.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6,655,215.3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XYZH/2026KMAA1B0059)。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
序号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
科技创新平台 台建设项目
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
基地项目
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用基地
产业转型升级 项目
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加工及
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
合计 253,181.87 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超过对应募投项
目预计使用该部分闲置资金的时间。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含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
额根据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动态调整。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整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及其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动态调整投资
规模与时机,故短期投资收益存在波动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益,为公司股
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雅慧 别舒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