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和龙蟠科技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龙蟠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2,987,5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77.01 元,时任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
的余额 2,177,803,577.01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5 月
[2022]验字第 90024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68,856.1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5,531,120.83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
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
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合计 345,137.07 217,553.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
金额为人民币 191,490.1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资金投资额 资金金额 使用进度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
规模化生产项目 规模化生产项目
年产60万吨车用尿
年产60万吨车用尿 素项目
素项目 年产4万吨电池级
储能材料项目
合计 217,553.11 191,490.13 88.02%
注 1: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募投项目中,因此,
部分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8,440.02 万元和对应募投项目专户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公
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原项目募集资
金及相关利息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01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
规模化生产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期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
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将“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
目”三期项目产能规模由原计划的 6.25 万吨/年变更为 10 万吨/年,详情请见公司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4)。受产能扩容等因素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部分
安装工程未结束、部分手续未办理完成。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新能
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在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公司
实际情况等前提下,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市场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
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5 月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
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史记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