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19,586.15 万元,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
案件金额合计 19,572.27 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13.88
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18,227.77 万元,累计被动诉
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1,358.38 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被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
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
润的影响。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6 年 02 月 12 日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19,586.1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7.01%,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
额合计 19,572.27 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13.88 万元;累计
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18,227.77 万元,累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为 1,358.38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案件
序 案件 涉案金额
案号/执行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进展
号 类型 (万元)
情况
(2026)浙 1102 建设工程施 诚邦智芯科技 丽水致邦建设管理有 等待
民初 3388 号 工合同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开庭
(2026)内 04 建设工程施 诚邦智芯科技 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 等待
民初 30 号 工合同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 设运营有限公司 开庭
合计 19,586.15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2018 年 12 月,公司与被告丽水致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丽水
万洋低碳智造小镇基础设施 PPP 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建被告
发 包 的 丽 水 万 洋 低 碳 智 造 小 镇 基 础 设 施 PPP 项 目 工 程 , 签 约 合 同 价 为
后支付经各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 8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且
经政府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最终结算款的
方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和 2019 年 9 月 12 日分别签署了施工合同的补充合同
(1)和补充合同(2),其中补充合同(2)约定:单位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且
经政府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该工程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开工,于 2022 年 12 月 4 日完成竣工验收,
并由六方主体盖章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程结算委托审核核定单》,审定涉案工程造价 380,092,072 元。其中,公司施
工部分造价为剔除强电高压部分 18,920,241 元后,总计为 361,171,831 元。
截至目前,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
被告现已经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336,933,209 元,仍欠支付 24,238,622 元(含质
量保修金)
。公司现依法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项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二)2017 年,公司与被告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署《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由公司承建被告发包的赤峰市油松、樟子松园林景观
绿化提升工程,签约合同价 42,100 万元,按每月工程形象进度的 70%比例支
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85%,结算审计后付至总工
程款的 97%,剩余工程款(总工程款的 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
满后一次性付清。
案涉工程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开工,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完成竣工验收,
并由六方主体盖章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结算价 424,298,252 元。
,约定被告已就案涉工
程支付 255,750,000 元,尚余 168,548,252 元未支付;约定被告按赤峰市人民
政府、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于审定造价之日后
实际付款到账金额的 50%,在收到对应款项后 7 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被
告最迟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付清全部应付未付的工程款。
现原被告约定的付款时间已经届满,被告应当向公司支付全部的工程款,
被告总计支付工程款 268,741,311.70 元,被告尚余 155,556,940.30
截至起诉日,
元未支付。公司现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请求如下:
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
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