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 1111
号建筑工匠大厦的 15 套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出租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拟定为 10 年。如达到满额出租状态,每年产生租金收入约人民币 1,600 万元,
产生总租金收入约人民币 1.6 亿元。
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对外出租物业的最终面积、出租价格、租
赁期限、交易对手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上述租赁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租赁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租赁事项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层至 16 层合计 15 套房产
产权纠纷、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租赁标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均为正常使用状态。
四、租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
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公开、公平、公正,租赁事项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
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中每年租金收入及总租金收入均为预计金额,并非实际发生
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最终实施或无法履行租赁合同的风险;相关租赁合
同履行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存在可能无法按时收回应收款
的风险,导致租赁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租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