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19: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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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
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
有的 700.00 万股公司 A 股普通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过户至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受
让价格为 6.30 元/股,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A 股普通股
票 700.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20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0 个月后,可累计解锁标的股
票权益对应的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2 个月后,可累计解锁标的股
票权益对应的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10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届满。
  二、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条件未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权
益将依据 2024-2025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2025 年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二个解锁期    业务量为基数,2025 年度公司完成业务量的增长率不低于快递行业
            平均增长率。
  注 1:上述“归母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
司实施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
现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行业平均增长率”,是指以国家邮政局披露的 2023 年度快递行业实现的业
务量为基数,国家邮政局披露的 2025 年度快递行业业务量较 2023 年度实现的增长率。
  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则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
可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未能解锁,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
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时解锁。若本持股计划
两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则本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均
不得解锁,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
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6]215Z0019 号),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公司实施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当期股份支
付费用之影响后,所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2025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36.50 亿元”
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同时,经公司确认,以 2023 年度公司完成的业务量为基
数,2025 年度公司完成业务量的增长率低于快递行业平均增长率。
  因此,本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本期不可解
锁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
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三、本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本期对应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本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
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
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本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
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持股计划的终止
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有人,且本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即
可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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