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 长江电力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19:07: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
                               目      录
三、会议议案
                                — 1 —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88 号 A 座
见证律师: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4:00~14:3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报告出席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股东发言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决议
十二、会议结束
              — 2 —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7 号)
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现场
不允许录音、录像或者视频直播。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正式召开前
到会议发言登记处登记。主持人将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
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
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的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违反上述规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
效票。
               — 3 —
议案一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度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拟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编制背景
  自2026年1月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正式生效。2月
底,上交所印发《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
求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前建立薪酬管理
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薪酬管理制度应包括工资总
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
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健全公司薪酬
管理体系、强化制度统筹,现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二)国资委《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公司章程》等。
  三、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制度》共五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
  明确公司薪酬管理原则及适用范围。薪酬管理坚持市场
              — 4 —
化改革、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战略引领原则;适用于在公司
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在职职工;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定,领取津贴。
  (二)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薪酬管理工
作中的职责。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董事考核结
果需提交董事会审定、报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定。
  (三)第三章 工资总额管理
  明确工资总额预算主要由基数工资、效益工资和特殊事
项工资构成,根据当年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业绩完成情
况综合确定。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
定各类人员薪酬水平,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
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规范职工福利保障
管理。
  (四)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如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确定薪酬。
据等指标组织开展。其中,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开展
           — 5 —
绩效考核工作;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
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关要求预发薪酬,待当年度标准确定后进行调整清算;绩效
年薪建立递延支付机制;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按实际工
作月数领取,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则上不兑现绩效年薪和任
期激励。
行为或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减少、停止支付未
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已支付部分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五)第五章 附则
  明确本制度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请批事项
  提请股东会同意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正文
              — 6 —
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司落实战略目标、实现高质量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薪酬体系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
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
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
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
益和劳动生产率相关联,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
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突出岗位价值和业绩贡献,实现收入能
增能减。
     (三)坚持战略引领。薪酬策略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
尊重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
              — 7 —
有机统一,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公司改革发展的杠杆撬动作
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在职职工。独立董
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履职评价并领
取津贴。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履行以下职权:
     (一)听取有关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审定有
关董事报酬事项;
     (二)听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履行以下职权:
     (一)审定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报
告;
     (二)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结果;
     (三)审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
     (一)制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报
告;
     (二)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三)制订、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8 —
          第三章 工资总额管理
  第七条 工资总额是指由公司及纳入公司财务决算合并
报表范围的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
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统计
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国资委
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
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当年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业
绩完成情况,结合国家收入分配相关规定,参考内外部劳动
力价位,科学编制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报
告,按照工资总额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主要由基数工资、效益
工资和特殊事项工资构成。计算公式为:工资总额=基数工
资+效益工资+特殊事项工资。其中:
  (一)基数工资:以公司及纳入公司财务决算合并报表
范围的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
额为基础,核减一定比例的效益工资、经清算认定的超提超
发工资部分及其他一次性因素后确定。
  (二)效益工资:与公司经济效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挂钩,根据劳动生产率等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对比对标情
况,结合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内部分配关系和企业自我约
             — 9 —
束机制合理确定。
  (三)特殊事项工资:根据国家收入分配宏观政策、不
同阶段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安排等情况,结合实际建立工资总
额特殊事项清单。实施特殊事项所需工资总额,在与经济效
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内解决有困难的,可实行单列管理。
  第十条 公司在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范围内,按照国家有
关政策要求,持续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各
类人员薪酬水平,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
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
水平,调整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规范职工福利保障管理。
     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一节 薪酬体系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年薪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
根据任职岗位、任职年限、任职经历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
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年薪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浮动收入,
根据公司主要经济效益情况、公司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及特殊贡献等因素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基本
年薪和绩效年薪)的 60%。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等规定领取
的专项奖励、津贴补贴等纳入绩效年薪结构管理。
             — 10 —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包括任期激励收入和其他形
式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长远发展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长期绩效等因素确定。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战略目标、经营业绩以及薪酬策略
等因素,科学做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市场对标,按年
度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根据管理机构职责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就有关
情况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确定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年薪原则上应根据亏损程度相应下降。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当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其中,较上一会计年度
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
效年薪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二节 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按照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执行。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
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开展绩效考核工
作。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
            — 11 —
理办法》等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等指标
开展,如有必要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
           第三节 薪酬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
依法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标准未确定前,
可暂按上年度标准或有关要求的标准发放,当年基本年薪标
准确定后,再进行调整清算;绩效年薪可以按照基本年薪或
绩效年薪标准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并预留不少于绩效年薪
递延支付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兑现。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递延
支付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
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
动或退休的,按当年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月
数领取绩效年薪,按当期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际工
作月数领取任期激励收入;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绩效年薪和
任期激励原则上不予兑现。
           第四节 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
             — 12 —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
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
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3 —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
需要进行换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刘伟平、
何红心、刘海波、金和平、黄劲、滕卫恒、苏天鹏、吴迪、
孙正运、张咸阳、王方、赵新炎、李建伟。其中,孙正运、
张咸阳、王方、赵新炎、李建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公司四届二次职代会已选举公司党委副
书记、工会主席袁英平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 14 —
附件
             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男,1964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局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
总院院长、党委书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水利
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水利部总工程师,水利部副部长、党
组成员。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长江电力董事长。
     男,1969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长江电力
资本运营部经理,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首席执行官兼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中
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
产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2018 年 12 月
至 2022 年 3 月期间兼任长江电力董事),资金金融管理中
心主任,上海总部(2023 年 3 月更名为上海分公司,长江三
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湖北能
                — 15 —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长江三峡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长江电力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男,1971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三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计划部副经理、
生产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三峡水利枢纽梯级调度通
信中心副主任,长江电力生产技术部主任,白鹤滩电厂筹建
处副主任(主持工作),白鹤滩电厂副厂长(主持工作)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兼任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董事),白鹤滩电厂厂长、党委书记,白鹤滩电厂厂
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白鹤滩电
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长江电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三峡
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20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兼任申
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电力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三
峡电厂厂长。现任长江电力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男,1967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总信息师兼中国三峡武汉
科创园总经理兼三峡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筹备组组
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中国三峡武汉
科创园总经理兼三峡(北京)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院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
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咨询。
               — 16 —
  男,1974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历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部长,副总会
计师,财务总监。现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总监(兼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农村商
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男,1982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人资格。
历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渠道管理部副主任科
员,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构业务部负责人,云南省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董监事管理办公室)副
总经理,资本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资本管理部部长。
现任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部部长。
  男,1979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浦发银行
上海分行客户经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投事业部
投资经理、室副经理、部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行政负责
人)、高级董事总经理。现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
  男,1980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副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核兰州铀浓
             — 17 —
缩有限公司(五〇四厂)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核工业
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资部(价格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
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
  男,1961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历任天津电力局副总工程师、信息中心主任、超高
压公司总经理,华北电力调度局局长,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副
主任,东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河北电力公司总经理,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院长,国家电网
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主任,国家电网公
司总信息师。
  男,1964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预算与综合计划部主
任、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中国华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
司总审计师兼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男,1963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
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广西电网公
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
             — 18 —
(办公厅)主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
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
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男,1962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核电
技术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国家电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兼专家委员会委员。
  男,1974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中
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现任中
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
             — 19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江电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