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 8 号,苑东生物
邮编:6102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
股东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
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出
具该文件的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
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
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
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
钟,经主持人同意可适当延长。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
所有股东。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2026 年 6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员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
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 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进一步构建创新药研发骨干与企业长效利益共享机制,吸纳和留住核
心研发人才,引导核心研发团队锚定战略目标,充分调动积极性,激活公司创新
转型的内生动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
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
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