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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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         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人数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居年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 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斯洛文尼亚研发生产基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6-037
对外投资进展暨终止建设斯洛文尼亚研发生产基地的公告》
号)。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以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6 月 3 日)收盘
价格跌幅累计超过百分之二十,同时,公司 2026 年 6 月 3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
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百分之五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
购的触发条件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
十”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同
时,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59 元/股,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股票均价 17.73 元/股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主要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6.59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76.08 万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00.8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3 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①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以下期间回购: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集合竞价;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的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
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8 号)。
  二、 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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