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6 月 4 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8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75 人
根据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
成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6-017)。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9)。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具体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36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
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
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50%
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 50%
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
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
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比例
李自强 董事长、总裁、董事 20 2.50% 0.02%
黎昌浩 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 15 1.88% 0.02%
霍茜 财务总监 15 1.88% 0.02%
罗新杰 副总裁 15 1.88% 0.02%
吴东锋 副总裁 15 1.88% 0.02%
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70
人)
合计 800 100% 0.94%
注:(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
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
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所有激
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
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当年度
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才可按照相应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能
行权,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关于实际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
励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授予当日对授予股票期权
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800 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的股票
期权总摊销费用为 2,218.12 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