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26-026 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
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是否有反
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光明乳业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
位提供担保
√无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借款及担保背景
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国际”)为光明乳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莱特”)为光明乳业国际控股子公司。根据新莱特经营情况及资金需
求,光明乳业国际拟继续向新莱特提供总额为 1.30 亿新西兰元的股东贷款,以
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借用的 9,000 万新西兰元借款和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借用的 4,000 万新西兰元借款将
于 2026 年 7 月到期。因此,为确保资金流动性及业务运营的持续稳定,光明乳
业国际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 9,000 万新西兰元借款,向中国银行申请
二、借款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借款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协商,光明乳业国际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借
款 9,000 万新西兰元(约等值 3.60 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以浮动利率三个
月 BKBM+0.75%计息;光明乳业国际拟向中国银行申请借款 4,000 万新西兰元(约
等值 1.60 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以浮动利率三个月 BKBM+0.75%计息。本
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为光明乳业国际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光明乳业国际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本
公司股东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光明乳业国际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类型 及 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光明乳业国际 100%股份
董事会情况 董事:赵健福、杨思行、韩佳伟;执行董事:赵健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510518(注册编号)
成立时间 2010 年 9 月 30 日
注册地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岛中西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 号
注册资本 46,75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项目 /2026 年 1-4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476.47 247,512.44
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
万元) 负债总额 52,821.91 53,705.94
资产净额 189,654.56 193,806.51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30.35 661.78
四、借款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建设银行的协议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月最后一日为起息日对日。
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
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
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与中国银行的协议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
日,借款人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
五、本公司基本财务状况及借款影响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人民币 204.99 亿元;
短期借款人民币 11.82 亿元;长期借款人民币 0.07 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96.39
亿元;资产负债率 47.02%。(未经审计)
本次借款完成后,光明乳业国际拟继续向其下属子公司新莱特提供贷款,用
于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故不会对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光明乳业国际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投资平台。本公司可以对
其实施完全控制。本次担保不会对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七、董事会意见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董事 7 人。经审议,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借款及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 65,075.00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7.09%。其中,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 54,295.00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91%;本公司为参
股公司(银宝光明牧业)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10,78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1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九、相关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董事长授权的人办理与本
次借款、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