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5 17: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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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159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公告编号:2026-33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
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
                   (公告编号:2026-32)。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能”
                              )
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公司本次拟向新疆融能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新疆融能同意依据《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
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新疆融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
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与新疆融能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疆融能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
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签署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
  甲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对《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甲、乙双方同意将《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
下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拟按照本
协议约定条件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条件,
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认购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乙方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发行人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认购人保护上市
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
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
部分的对价赠予国际实业)。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方式修改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661,904,608.23 元(含本数)。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将全部认购金
额一次性转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金额在
依法验资完毕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保荐机构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
  (三)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为《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
协议》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
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
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生效
  《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附生效条件之
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
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
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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