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10人,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9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20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共计7,791,2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76%;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文简称“《公
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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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以3.18元/股的价
格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
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
格也相应由3.18元/股调整为2.9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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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
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
购价格也相应由2.98元/股调整为2.83元/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
购价格也相应由2.83元/股调整为2.68元/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10名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800,000股限制性股票。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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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
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8元/股调整为2.33元/股。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
该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上市流通。
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0.239%。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6年5月
司最新总股本1,004,633,8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为2.03元/股。
(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
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律师事
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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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
《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并以2.77元/股的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
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
购价格相应由2.77元/股调整为2.6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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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
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2元/股调整为2.47元/股。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9名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375,000股限制性股票。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
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5,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37%。
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
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47元/股调整为2.1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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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5,000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37%。该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6月17日上
市流通。
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
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6年5月
司最新总股本1,004,633,8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为1.82元/股。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
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
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
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
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 8 人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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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
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止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已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490,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
份回购注销手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 12 人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前离职;根据《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
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 3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3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回购
注销手续。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005,191,310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 3.88 元/股调整为 3.5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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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88,75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417%。2025 年 6 月 17 日,该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孙伟亮、唐爱军等 8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
摘要》的相关规定,以上员工持有的 187,5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187,5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
份回购注销手续。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傅莉斌、
曹阳等 1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其所持有的 375,000 股限
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375,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004,258,810 股,截止目前,该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处于
债权申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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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4,016,2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6 年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1,004,633,81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
(含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 3.53 元/股
调整为 3.23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第三个限售期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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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以 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市公 度增长 113.02%。满足 2025 年归母
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不低于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C”,则公司按照激励 10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
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股票当期拟解除限售 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二)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23
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12月23日届满。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期:以 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市公 度增长 113.02%。满足 2025 年归母
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不低于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C”,则公司按照激 9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均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股票当期拟解除限 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售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实施考核办法》
执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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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个限售期于2026年1月25日届满。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50 亿元。 为 650,416,565.06 元。满足 2025
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市公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
司股东的净利润。 于 5.50 亿元的解锁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当年是否
可解除限售,由对应考核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所在业务
板块的考核排名决定。 205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
在本次对应授予人员的范围内,每年考核成绩排名后
资中心出具具体考核方案,经其经营管理委员会确认
实施。
(2)特色生鲜消费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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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对应授予人员的范围内,每年考核排名后
心出具具体考核方案,经其经营管理委员会确认实施。
以上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实施考核办法》执行。
当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同时满足,公司按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否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将当
期拟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
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6月10日。
(二)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7人。(其中有8位激励对象在2022
年第一期及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有1位
激励对象在2022年第一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合计数
中不再重复计算)
(三)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791,250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776%。
数量为2,4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39%。
数量为1,37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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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4 人) 200 80 0
合计 600 240 0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4 人) 170 42.5 42.5
合计 550 137.5 137.5
本次可解
剩余未解除
获授限制 除限售的
限售的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
量(万股) 票数量(万
(万股)
股)
农药制剂业务板块核心管理及骨干人员(107 人) 742 185.5 371
特色生鲜消费业务板块核心管理及骨干人员(92 人) 514.5 128.625 257.25
合计 1606.5 401.625 803.25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份解锁后,其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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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641,143 20.07 -5,222,500 196,418,643 19.55
高管锁定股 183,992,393 18.31 2,568,750 186,561,143 18.5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648,750 1.76 -7,791,250 9,857,500 0.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02,992,667 79.93 5,222,500 808,215,167 80.45
总股本 1,004,633,810 100 0 1,004,633,810 1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故本次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2,568,750股。
五、 备查文件
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及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