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3267 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6 号)同意注册,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7,500,000 张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发 行 总 额
债券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债券代码“123267”。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
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
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6]215Z0014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7,815.42 75,000.00
根据本次发行相关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6]215Z0465 号),确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53,467,138.20
元。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51,257,580.5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 自筹资金
项目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结构功能模块化陶瓷
部件产品扩建项目
半导体设备用碳化硅材料
及部件项目
合计 87,815.42 75,000.00 5,125.76 5,125.76
截止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
额人民币 2,209,557.61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9,557.61 元置换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作
出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
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346.7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15Z0465 号),
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鉴证。会计师认为,珂玛科技出具
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珂玛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