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