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的情形,交易对方均已实缴出资。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和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
平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