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情况的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菲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易标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有偿聘请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说明如下:
一、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备考审阅机构;
四、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五、聘请深圳百润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标的公司建设项目,
提供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六、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助申报材料的制作。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本次交易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行为。
特此说明。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