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 于2025
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
属 子 公 司 2026 年 度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日 常 经 营 性 关 联 交 易 的 预 计 金 额 不 超 过
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1,500万元人民币,
增加后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7,407.77万元人民币。具体内
容详见2026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的调整情况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来预计的基础上合计增加日常
性关联交易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后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不超过 12,407.77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上年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新增金额 调整
关联人 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原因
(万元)
电压源、 业 务
向关联人采 珠海禅光科
耐压仪、 市场化定价原则 5,000 2,503.41 发 展
购原材料 技有限公司
控制板等 需要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涉及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
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兆春回避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
员会的表决情况:关联委员王兆春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
额不超过12,407.77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 号厂房 2 三层 A 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512,963.39 元,
净资产 11,902,523.17 元,营业收入 22,113,627.39 元,净利润 8,545,666.76
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
生直接持有珠海禅光 4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珠海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
执行人。
三、新增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等,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
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
经营的需要发生的,属于与日常经营性相关的持续性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
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
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审
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
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
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