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6-025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计 706,023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三)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5)。
(五)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63,232 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二)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
评结果为“不及预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其在 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2,79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706,02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
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项下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近期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除尚待进入归属期方可办理归属事宜外,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其
他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